近日,海南省生態環境廳與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海南監管局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的通知》,提出海南將在石化及造紙行業開展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工作,做到參加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全覆蓋。
據了解,建立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是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和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雙重點工作任務”之一。海南首批確定環境污染排放量大、環境風險隱患較大、生產規模較大的石化及造紙行業作為環境污染責任保險試點行業,試點行業應當參加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做到全覆蓋。在試點行業的基礎上,海南將逐步擴大環境污染責任保險投保企業范圍,結合海南省生態環境污染風險企業的實際,開展天然橡膠加工、生豬養殖、生活垃圾焚燒、經營液體化工碼頭、油氣碼頭、制藥等企業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調查研究。
海南還鼓勵其他環境高風險行業企業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保險機構可根據企業環境風險評估結果及歷史賠付情況,實施動態差異化費率機制,積極引入第三方參與企業環境風險防控工作。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經營機構進一步加大對重點企業的推廣力度,充分講解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運營機制、作用,調動企業投保積極性。